大连理工大学舰船先进制造技术实验室(大连市重点实验室)
Laboratory of Advanced Shipbuilding Technology, DUT
当前位置: 首页>>实验室概况>>规章制度>>正文
03保密制度
2023-05-05 08:34  

第一条 保密范围包括:有关实验室未公布的制度、规定;软件编程;正在进行的项目实验数据;财务账目;带保密级别的收发文件、技术标准;未正式授权的专利成果资料;科研项目立项报告;各种申报材料等。

第二条 各种保密文件和档案资料,由专人造册、专柜妥善保管,严格执行存档保管、借阅登记制度,不得随意放置、涂改和私自处理。

第三条 实验室自行研发的软件、保密资料的电子文档禁止拷贝。

第四条 所有项目的原始记录报告、实验结论等,在成果未发表前只向实验室研究人员和主管部门发送,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。

第五条 借阅保密资料,须按规定办理借阅登记手续,在指定地点阅读后归还,未经实验室主任书面签字同意,不得抄录、复制,或把资料借出实验室。

第六条 外单位前来参观和学习的人员,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。无关人员不得与实验室人员谈及实验项目有关事项,业务洽谈须在办公室进行。

第七条 发现失密,及时追查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甚至行政处分。

第八条 本管理制度由大连市舰船先进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。

关闭窗口
大连理工大学舰船先进制造技术实验室 版权所有
Copyright 2023 © Laboratory of Advanced Shipbuilding Technology, DUT